2017年11月23日 星期四
2017年10月14日 星期六
桃園市同安國民小學106學年度午餐供應實施計畫
桃園市同安國民小學106學年度午餐供應實施計畫
壹、 依據
一、95年3月1日 第二次修訂「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工作要點」。
二、教育部函頒「中小學外定餐盒衛生管理要點」。
貳、 實施目的
一、落實生活教育,養成學童良好的飲食習慣及禮儀。
二、認識、了解營養常識,建立正確營養觀念。
三、培養愛物、惜物的美德,實踐積極的生活態度。
四、促進學童身心健康,培育健全之國民。
參、 實施原則
一、衛生原則----注重食材處理過程及運送過程的衛生,確保飲食安全。
二、整體原則----以全校學生為對象,除自行攜帶飯盒,及因病或
其它特殊原因外,一律參加。
三、身教原則----級任導師應在教室用餐,以便指導,以資身教。
四、境教原則----佈置適當環境,發揮境教功效,提升生活品質。
肆、 實施方式
一、依據「桃園市106年度餐盒工廠評鑑合格名單」及教育部函頒
「中小學外定餐盒衛生管理要點」辦理學校餐盒訂購。
二、為確保餐盒衛生安全,主食、副食(菜餚水果)均以一人一份為原則,
並備以湯及備份主食。
三、廠商之擇定,由學校依據採購法上網公開評選午餐廠商。
伍、 組織職掌與工作分配
工作執掌
主任委員
徐自弘校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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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教育組
訓導主任蘇和庠
午餐秘書李曉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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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行政組
總務主任廖正輝
張玉蘭幹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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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訓練小組
教務主任蔡文英
各學年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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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問
輔導主任徐惠珍
家長會長李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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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分配
1.綜合生活教育
組各項事宜。
2.督導衛生及殘菜、垃圾之處理
3.督導學生衛生習慣之訓練。
4.菜單張貼、
網頁公告。
5.檢驗、存放
餐盒備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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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分配
1.綜理各項午餐工作總務報表,文書處理及午餐合約之執行。
2.分發通知單、統計人數等事宜。
3.各班級午餐費之收受、統計及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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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分配
1.協助指導學生用餐禮儀、衛生習慣及安全教育、廚餘處理。
2.代發學生午餐繳費單據、代收收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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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分配
1.協助了解反映家長需求,廠商評估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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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 供應方式
一、 每週供應餐數
1. 一、二年級每週供應一餐【星期四】
2. 三、四年級每週供應三餐【星期一、二、四】
3. 五、六年級每週供應四餐【星期一、二、四、五】
二、供應流程:
統一由供應商分送至教室,以確保安全。
三、廚餘處理
各班餐後應妥善處理廚餘,配合做好環保工作。
柒、 實施內容
一、106學年度午餐教育年度計畫。
二、106學年度午餐教育日常指導活動計畫。
捌、 經費
依教育局核撥之相關經費及年度預算項目處理。
玖、 績效考評
一、由午餐供應委員會辦理相關考評。
二、以意見調查表及自治幹部會議,溝通兒童家長意見了解需求研究改進。
三、定期舉行工作檢討會,依實際執行情形,檢討改進。
壹拾、 本計畫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,陳請
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人: 訓導主任: 校長:
2017年10月6日 星期五
2017年9月29日 星期五
106年10月菜單審核會議
1.會議記錄
2.簽到單
3.皇佳10月菜單
4.全盛10月菜單
5-1 一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2 二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3 三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4 四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5 五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6 六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7 科任老師意見調查表
2.簽到單
3.皇佳10月菜單
4.全盛10月菜單
5-1 一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2 二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3 三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4 四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5 五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6 六年級老師意見調查表
5-7 科任老師意見調查表
2017年9月19日 星期二
2017年9月15日 星期五
桃園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外訂餐盒午餐工作要點
一.桃園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加強辦理外訂餐盒學校之午餐
之管理與輔導,並強化學校午餐教育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.參加午餐之原則
(一)全校教職員工暨學生應參加,學校並負午餐教育指導之責,
如有特殊情形不能參加者,學校得酌情處理。
(二)供應午餐日之午休時間,全校教職員工均應留校,以確保
學生安全,並加強指導學生生活教育。
(三)學生因病或特殊原因,可暫准不參加學校午餐,惟應自行
準備飯盒,並在校與參加學校午餐之學生一同用餐,以便
學校統一管理。
三.供應午餐之方式:
(一)主食以米食為主,並與麵食輪流供應,加強供餐質、
量及適合學生口味,力求製作變化。
(二)副食應選購合乎營養標準之食物,設計營養均衡之菜單
輪流供應。
(三)每週供應以四天為原則。
(四)每日供應之午餐食物應密封保存一份,冷藏於攝氏0~七度
之冷藏設備內四十八小時,以供必要時作為檢驗之需。
(五)每學期開學日應開始供應。
(六)外訂餐盒供應廠商應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四.學校午餐工作組織:
(一)學校供應午餐,應成立學校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
(以下簡稱委員會),由校長、各處室主任、組長、教師、
職員、家長會代表及學生自治幹部組成之。
(二)委員會以校長為主任委員,執行秘書由校長指派教職員擔
任,學校得視情況組織工作小組,分擔學校之午餐工作。
(三)每學期應召開委員會議至少二次,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
開臨時會議。
五.學校午餐收支原則:午餐費以按月收取為原則,如徵得家長會
同意,得以按學期收取;但學生按月繳費,亦應受理,學校得
採用金融機構轉帳程序收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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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.無力支付午餐費學生之補助,學校須確實依桃園市所屬各級
學校無力支付午餐費學生補助實施要點辦理。
七.學校不得要求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先行墊繳午餐費,學期中
申請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,應依據桃園市所屬各級學校無力
支付午餐費學實施要點規定審核後,填寫「再次申請表格」
及掣據報縣府
申請補助款。
八.外訂餐盒收支帳務處理應依本要點及會計法、審計法等相關法令
規定辦理。
九.外訂餐盒應填妥相關表冊以作為輔導訪視依據。
十.本府每年度除定期辦理輔導訪視工作外,得辦理午餐學校
觀摩會、午餐工作座談會或市外參觀訪視,以提昇各午餐學校
供餐品質,確保學童健康。
十一.外訂餐盒變更供應型態,應於學期結束前報府核定後始得
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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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11日 星期一
桃園市同安國民小學106學年度上學期午餐基本資料
一、學校名稱:桃園市同安國民小學
校長:徐自弘,訓導主任:蘇和庠,承辦人:李曉雯
二、供餐方式:外訂餐盒
三、(1)全校學生總人數:1267人
(2)參加人數:1160人
(3)參加比率:91.55%
四、無力支付午餐學生申請補助:
(1)低收入戶:25人
(2)中低收入戶:14人
(3)家庭突發因素:1人
(4)導師認定說明:22人
(5)總計:62人
(6)佔用餐學生比率:5.34%
(7)桃園市政府105學年度補助:100%
(8)社會資源補助:0%
四、菜色:主食X1 , 主菜X1 , 副菜X2 ,
蔬菜X1 , 湯品X1
五、供應廠商:簽訂契約書之午餐供應廠商計有2家
(1)皇佳食品廠
(2)全盛美食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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